Sod's Law 是英國的叫法,在美國就是大家熟悉的 Murphy's
Law 莫非定律。
if something can go wrong, it will, and it will happen at
the worst possible time.
凡是可能出錯的事就一定會出錯,而且絕對發生在最糟的時機。
說的就是我的居留證。
之前提過我七月中想回台灣,但是我的居留證寄去監理所辦學習駕照的身分認證,遲遲未歸還。我還付上特急件的回郵信封、申請表上還施苦肉計寫了張紙條哀求請他們哪天之前要寄還給我、因為我一年沒回家了很想回去見年邁的父母,出入境需要居留證。
果然,居留證不但沒有在我出發之前寄回來給我,更可惡的是在我表定回台班機的隔天飄然寄到。😤
平常只要一個禮拜就能認證完的事情,現在拖了六個禮拜才處理好。問題是只有居留證寄回來,我的學習駕照還需要一個月才能辦下來,沒有學習駕照上的號碼,我就不能報名筆試,現在根本不知道筆試要排到什麼時候。筆試沒過也不可能報名路考。所以...
我勢必得冒險無照駕駛一段時間,就看
Sod's Law 會不會害我被抓到。(嚴格來說我還是有合法的國際駕照可以用,只是沒有在期限內換成英國駕照,應該可以求情通融...
吧? 是中國瘟疫的錯又不是我的錯) (而且目前路考依然停辦中...)
可怕的是我就很平常心冷靜淡然地接受了。跟大不列顛政府沒啥好對抗生氣著急的,只會短命。🤦
這兩個定律延伸的涵義上還是不太一樣,我的手下們就激烈討論了起來,已經到達哲學辯論的境界,我就失神了。不過有志一同的共識是,如果英國美國都有相同的說法或定律,那比較起來英國的一定更慘更酸更衰更廣更靠北。(說什麼都要贏美國就對了)
我的手下已經開玩笑說定律要改名叫
Moya's Law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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