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0

養貓的掙扎與困惑

是這樣的,我一時被小胖橘撩到把持不住,就不小心半夜偷偷開了貓咪領養機構網站研究。

我研究一下而已,還沒有任何打算,但是我非常的困惑+掙扎。

在台灣摸妹家養的貓咪一直以來都是家貓。我雖然很享受玩弄鄰居家的貓咪,每次路上or出去玩碰到貓咪也都會蹲下來陪玩一下,每隻都個性很好很親人很愛撒嬌,完全沒看過傲嬌難搞的;但是我真的無法接受貓咪放養。


在外面有各種染病、走失、被抓走、被車撞、被其他動物攻擊、亂吃中毒的危險 (還會背叛我去跟別人撒嬌討摸摸抱抱 😢)。白天我一定會牽腸掛肚很擔心,晚上如果要回家跟我抱抱還要上床的話,一直以來不管兩隻腳的還是四隻腳的都一定要洗得乾乾淨淨香噴噴的才可以。

但是英國尤其是鄉下地方,幾乎每隻貓都是放養,我覺得這樣很不好很危險,但是這些貓咪很明顯是很快樂很親人個性很穩定的~ 我認識養貓的英國人也都覺得,該給牠們自由活動的空間,牠們有地盤概念,而且比狗聰明會自己狩獵生存,所以不會走失或活不下去。如果真的跑掉,代表牠們沒準備好跟人一起生活,就該讓牠們去過牠們想過的生活。

(不過我倒是常常在小鎮群組看到很多人在找貓啦~)


所以我鎖定的其實是house & garden cat,其實我可能連花園都不想讓牠去。而且我一旦我養了貓,我就會照顧牠一輩子,萬一我下一份工作換到城市住公寓,牠在外面放蕩慣了,陪我移民以後被關著會多難受啊~

但是認養網站上,除非是得了FIV的貓&之前受過傷殘障失能的貓,一定只能養在室內之外,其他貓咪都會註明,「I need to be able to go outside and explore 我需要出門探險」。


大部份的成貓,很多以前也都在外面遊蕩慣了,所以不能關家裡;即使是只有3~6個月的小貓,都會註明要能夠放出去;所以我幾乎是沒辦法領養的。

這觀念跟台灣真的很不一樣,所以其實我也不想上什麼愛貓聯盟去問,很多正義魔人不看內容光看到放養兩個字就開始狂咬人,看了就煩。


好,以上就是我的掙扎跟困惑。但是跟我的新工作比起來,想出門去探險最好永遠都不用回來的.... 是我!! 😿

我只是看一下而已,還沒打算養。先玩鄰居家的好了。下一份工作我絕對要養!!!


因為我搬來英國要兩年了,所以房東太太要來跟我更新房屋租約。之前租約裡有一條規定是我不能養寵物,不過英國政府在疫情期間做了一些更動,房東再也不能無由地拒絕房客養寵物。當房客提出要求時,房東必須在28天內以書面方式告知不能養寵物的"正當理由" (房子太小啦、周圍環境不適合啦、在公寓養寵物不切實際啦之類的,這些除了我家旁邊有狐狸出沒之外在我的小豪宅都不是理由~)。不過這個規定只是最新推出的租約範本,並沒有強制的法律效用。

如果我過去一年半有一隻貓咪相陪,我相信我的日子會好過很多,也不會憂鬱地那麼嚴重。但是現在就是很尷尬,我根本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離開英國、下一份工作會去哪、跟房東太太來硬的下場會有多慘,所以還是只能玩別人家的貓。

(小胖橘真的是極品,我目前很難找到比牠渣又比牠可愛黏人的~)


Under the new Model Tenancy Agreement, landlords will no longer be able to issue blanket bans on pets.

Instead, consent for pets will be the default position and landlords will have to object in writing within 28 days of a written pet request from a tenant and provide a good reason.

They'll have to provide a valid reason, such as the property size or surrounding issues, such as a block of flats where owning a pet could be impractical.

However, the Model Tenancy Agreement acts as a guideline, or a template and is not legally bi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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